精彩书评:我读《许三观卖血记》
●文╱星期六
在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的封面上,有这样一段文字“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法国《读书》杂志一九九八年一月)。”稍微有点理性的人不得不对这样的文字产生兴趣,就象关注身体内的血一样不得不关注《许三观卖血记》 。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这种意外的惊喜在他体内潜伏了数十年,如果不是他儿子打破了人家的头,如果不是为了报达他的老情人,如果不是因为全家人面黄肌瘦嗷嗷待哺,许三观卖血的故事也许连自己都遗忘了。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真是悲喜交集啊。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的血却卖不出去了,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
余华说过,诱引他写这部小说的原因,是他在九十年代的繁华都市里,曾经见过一位老人,老人独坐在万家灯火里,神情木然,目光呆滞,布满沧桑的脸上老泪纵横。余华从心底里感到一种震憾,人文的关怀最终变成一种良知的责任,凭着他卓越的想象力和极大的温情描绘了卖血这种磨难的人生。
无独有偶,在余华更早的一部作品《活着》里,他也选择了“血”这一种令人感到窒息的载体。福贵原本就是养尊处优的纨裤弟子,然而祖宗的荫庇丝毫没有影响他后来历尽的天灾人祸,特别是他那极赋于长跑天才的儿子为了救县长的妻子,被医院抽干了血;而他的哑巴女儿好不容易挨近了幸福生活,却在产房里大出血死去了。死者长已矣,生者更可哀,最后福贵与一头同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超然地活着。这种“活着”虽然应了民间的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但如果换是谁来经历这种生命的艰难,谁也都不会愿意承受啊。
“哀民生之多艰”,自屈大夫以后的中国文人,有相当一部分是极具良知和民间关怀的,闻满天雪花飘舞,便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哀叹;听窗外风吹竹动,便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忧虑。余华无疑是与屈原、杜甫及郑燮等有着一脉相承的思想,对民间、对底层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在那条红尘滚滚物欲横流的大街上,也许会有千百人见过那位老泪纵横的老人,但只有余华惦记着他,关怀着他,为他的生存和困感忧心忡忡。现在,这种真诚的惦记和关怀,实在太少了。
想到这,突然联想起去年的一件事。四川的一个村子,被当地政府列为“小康示范村”,按理说,该村老百姓的生活应该算是蛮富裕的了,然而有记者到村子里采访的时候,才知道村子里还有近一半的家庭是以卖血来救济生活。天地良心,如果以这样的村子作为小康示范村,那岂不是鼓励全国人民都要去卖血以奔小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呢?也许,四川的那位只会在办公室里抽烟喝茶而不知道民间疾苦的当地官员不理解卖血是一种什么样的活法,不知道血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有多重要--用许三观他老婆的话来说“血是命根,是祖宗;卖血就是卖命,卖祖宗。”当然,这样的话未免有些狭隘,不符合《献血法》,但如果上升到以卖血为生,那就不怪老百姓说了。
如此看来,倍觉得余华的人文关怀弥加珍贵。望窗外世界,桃红柳绿繁花似锦,但依然掩不住底层那羸弱的贫穷,似乎看见许多的许三观们福贵们在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心里便增添了许多的不安。